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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类型:行政许可
二、设定依据: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
三、申报条件:1、具备企业法人条件;2、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、机务管理人员;3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、事故应急处置制度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,以及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体系;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申请材料:1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及其复印件;2、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;3、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,专职管理人员名单、任职文件、身份证、任职资历材料、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)4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和含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、事故应急处置制度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;5、有效的符合证明。
五、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
六、窗口单位: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
七:窗口电话:0796—8221908
八:投诉电话:0796—8229298